但愿《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只是一面教育警示栏

来源: 企业家日报 时间: 2019-09-17 作者: 杨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个条例对14种危害铁路站车秩序和安全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9月15日 新华网)

安全出行作为铁路“三大出行”之首,旨在展现铁路初衷为民的坚定信心,让广大民众在出行期间充分感受到旅途的舒适,而事实也证明了,近年来,铁路在安全出行保障上、方便出行服务上和温馨出行都有细致地全面体现,尽心为民的承诺依旧庄严。

然而,铁路“三大出行”往往只是一厢情愿,在此,笔者仅从安全出行方面而言,不法分子恶作剧,乃至刑事案件也是屡试不改,比如霸座、醉酒滋事、阻挡车门、动车吸烟等,诸如此类在公共场合肆意胡来的现象不胜枚举,这种破坏性案件的确对广大民众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既然有不法行为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就亟需利用一种管制手段对所谓的“害群之马”进行管理和制约,列车虽是移动空间,但绝非法外之地,一旦触碰《安全管理条例》,绝对不允许由之任之、蛮横霸道,倘若不及时制止,旅客的安全那就岌岌可危,更有甚者,后果不堪设想。

《条例》出台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将闯卡、霸座、在站台上滞留及翻越站台、扒车门、围堵列车、阻碍发车、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和车站封闭区域等14种危害铁路站车秩序和安全的行为纳入禁止行为范围。让出行的基本行为准则进行了规范,确保旅客井然有序,从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笔者看来,如今舒适的旅途应该是愉快的,不应该因个人私利或者陋习,酿成惨烈的后果,那“乐极生悲”的局面是广大民众所不愿意看到的,也不愿意因一时贪念,而扰乱公共秩序,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让媒体曝光,或许因一时的“头脑发热”,却落得身败名裂。

所以,笔者希望《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只是一面教育警示牌,是一面让人“脸红”的警容镜,但愿一切威胁人民安全的事件都不会发生,让“霸座、倒票、动车吸烟”等行为都消失得不见踪影。让《条例》约束只是成为一种管理制度,而广大民众却不具失信行为,否则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轻则罚款列为黑名单,重则对簿公堂、刑事拘留等。

安全出行其实是一种文明的表现,道德与法制相结合,能让文明启封,文明行为靠自律,从某种意义上讲,文明出行也是依法依规出行,文明出行需要形成习惯,就必须遵守安全管制,要注重提高国民素质,应当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

路漫漫其修远兮,安全出行任重道远。也是当前文明出行的一大课题。要围绕安全出行提供更有力管理模式,重罚与震慑、引导和提醒,多方构思共同破题,不断调整思路,不断完善措施,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手,依托法律制度平台,让安全出行蔚然成风,通过法律规则监督限制,使其成为警示作用,继而营造文明氛围,共同渡过一个安全、文明、快乐的远行!(文/黄金水)


责任编辑:企业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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