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严把“诚信”关 选人用人法制化

来源: 企业家日报 时间: 2019-10-28 作者: 杨艳

又是一年国考报名时。10月14日,国家公务员局公布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及职位表,13849个职位招录24128人,较之2019年增加近万人。与以往相比,此次国考的要求更加细致,首次明确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等不得报考。(10月16日《北京青年报》)

这是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实施后第一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此次国考,关于“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等不得报考”的规定,无疑释放了一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鲜明信号。这与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第26条规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相吻合。可见,国考报名设置诚信门槛,不仅是个人品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刚性要求。

公务员是国家重要的人才资源,承担着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的重要职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理应成为道德和诚信的表率。为此,国考始终高度重视公务员考试录用的道德诚信建设,从《诚信承诺书》到诚信档案,再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力度越来越大,“诚信”关口与法律结合,严格也不是一般。

人无信不立。随着诚信社会建设的稳步推进,国考等领域也与时俱进,逐渐将诚信情况纳入考生的考察范围,并上升到法律层面。一方面,这对考生是一种有益的倒逼,将督促他们在考试过程中,切实践行诚信理念;另一方面,对整个社会而言,也是一种积极的引领和示范,让社会大众更加直观地意识到诚信的宝贵,进而凝聚“一时失信时时受限”的社会共识。

当前,党政机关选拔公务员遵循的原则是“逢进必考”。公务员招录考试,也因其多年以来公平公正公开的口碑,而受到广泛的信任和认可。而国考可以说是其他考试的表率。国考“诚信”迈出一小步,后续跟进的机关考试,就是诚信迈出的一大步。并且,在建设诚信社会的过程中,公职人员能够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反过来讲,公职人员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影响会更为恶劣。因此,严把“诚信”关,很有必要。

诚信管理从有迹可循到有法可依,是社会的进步,是选人用人的进步,更是对公务员队伍纯洁干净的一大提升。(文/郭静)


责任编辑:企业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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