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颁布

来源: 齐鲁网 时间: 2023-01-13 作者: 山东频道发稿

 1月13日,枣庄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有关情况。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力;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郭继存;市司法局局长孙守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桂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梁龙雨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磊主持。

孙恒在发布会上介绍,2022年12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了《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施行,《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共十条,是枣庄市第一部“小快灵”立法。条例以燃放管理为切口,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保持高度一致,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机制、禁放规定、法律责任等。一是界定了管理责任:明确了市、区(市)政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责任,公安机关的公共安全管理责任,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齐抓共管责任。同时,要求镇(街)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村(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工作。二是明确了禁放规定:采取“划定禁放区域、场所及特殊时间段”的模式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授权市和区(市)人民政府划定禁放区域,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从九个方面规定了禁放场所;规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高考期间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时段,本市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共二十六条,不分章节。围绕解决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的难题,从机构职责、人员配备、事项内容、工作流程、经费保障等方面,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网格化服务管理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原则。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定义了网格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两个关键概念;明确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等八类事项,并进行了列举明示;对网格长、网格指导员、网格员的配备方式、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和网格事项联动处置清单,厘清了事项范围和职责边界;规范和细化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流程;完善了网格化服务管理保障措施,为网格工作有关人员履职尽责提供了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雁久

猜你喜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