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来源: 鲁中晨报 时间: 2023-01-05 作者: 山东频道发稿

淄博1月4日讯 记者从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环境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预计1月3日至6日期间,淄博市大气环境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气候条件不利,扩散较差。全市于1月3日20时3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4日0时00分启动II级应急响应。

按照预案,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执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应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同时强化现场检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应急减排措施清单措施是否符合编制指南要求,是否明确、具体;以生产线(设备)停产落实应急的,重点核查企业设备是否停产,自控系统参数曲线、设备用电量、在线监测污染物排放、原辅料和燃料消耗是否有变化;以降低生产负荷落实应急的,重点核查自控系统参数曲线、生产台账、原辅料台账和过磅台账是否有变化,变化是否有对应关系;以轮停落实应急的,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规模小、排放小的生产线(设备)代替规模大、排放大的生产线(设备)轮停、停限产;核查是否将停运生产线(设备)和不参与实际生产的罐、釜纳入减排基数;通过登录重型柴油车排放阶段查询平台或“山东省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小程序查询车辆排放标准,核查企业是否落实车辆运输管控措施。

提醒公众做好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按照《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要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焰火燃放活动。


责任编辑: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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