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2023年度社保 缴费基数公布

来源: 牡丹晚报 时间: 2022-12-30 作者: 山东频道发稿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1888元和4378元执行,新基数缴费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据了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统一缴费基数。根据省文件要求,在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之前,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1888元和4378元执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19899元和3980元执行;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就业人员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暂按6633元执行。

用人单位实际发给本单位职工的属于工资性质的项目一律计入工资总额,工资总额一般由6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论其经费来源、支付形式、费用列支渠道、是否计入成本、是否计征所得税,都应列入工资总额计算范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6%,个人缴费比例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0.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工伤行业类别确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2%,个人缴费比例8%。

各企业参保单位务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缴费基数申报。线下申报,各参保单位去参保人社大厅办理缴费基数申报。线上申报,各参保单位登录“菏泽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01.160.42:8087/hso/logonDialog.jsp)——缴费基数申报。

缴费基数调整前,必须首先缴清2022年12月份前单位和个人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新基数的缴费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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