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市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方案

来源: 澎湃新闻 时间: 2022-12-05 作者: 山东频道发稿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根据中央、省的要求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22年青岛市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1.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3.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4.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四、时间安排

(一)国家宪法日:12月4日

(二)宪法宣传周:12月4日至12月10日

(三)法治宣传教育月:12月

五、具体安排

主题宣传活动分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三个板块,各板块活动可以独立组织,也可以交叉开展。

(一)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1.举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座谈会。

2.组织青岛广播电视台、市级各纸媒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深入报道我市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

3.组织各区市、各部门集中收看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2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在CCTV1、CCTV12频道播出。

4.组织各区市、各部门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栏学习。

5.组织各区市、各部门积极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中国普法“一网两微一端”的宪法知识竞答活动。

6.制作推出宪法宣传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

7.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组织开展线下集中宣传活动。

(二)组织“宪法宣传周” “七进”主题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七进”活动。各主题活动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有关地方和部门配合。

1.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3.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4.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牵头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5.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推进企业合规建设。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市工商联 市总工会

6.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强化官兵法治观念。

牵头单位:驻青各部队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7.组织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市广播电视台

(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

1.举办2022年中小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活动暨第三届校园法治文化节活动,发布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成果展播。

2.开展纪法教育月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组织举办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4.开展“党旗下学法 阳光下成长”税法进校园活动。

5.开展首届“普法好少年”选拔暨青少年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6.举办青岛地铁宪法宣传周活动。

7.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组织宣传活动,向市民发出“法治,我们共同的生活方式”倡议。

8.组织全市“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活动。

9.制作展播宪法宣传系列短视频。

10.为“两代表一委员”赠订2023年《法治日报》。

11.各区市各单位结合实际和防疫要求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进各行业各领域,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宣讲宪法,带头宣讲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基本经验以及在促进国家建设中的重大作用,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把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努力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好宪法主题公园、场馆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好各类宪法宣传活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着力提升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责任编辑: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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