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来源: 齐鲁晚报 时间: 2022-12-05 作者: 山东频道发稿

枣庄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新闻发布会。枣庄市教育局副局长韩梅介绍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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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梅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确是创城工作的一个难点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近期督导检查的情况反馈,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测评清单并规范公示标准。细化和完善培训机构文明城市创建测评工作清单,明晰条目,提高“清单”的可操作性。规范“校外培训学校信息”公示牌,内含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校长、消防验收、收退费、教师、教学信息等,并在显著位置悬挂。

二是推行四项举措实行动态监管机制。一是夯实监管机制。建立完善资金动态监管、教材联合审查、信用监管、双随机检查等四大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到位。二是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动态排查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织密校外培训监管网络;加大“随手拍”二维码宣传力度确保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全天候、立体化、多方位。三是加快黑白名单更新频次。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年度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根据检查情况,及时更新黑白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黑名单信息依法依规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四是打好“督导组合拳”。联合公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防、镇街、社区等联合执法,同时成立由志愿者、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督查队伍,采取“日查+夜查”“联查+抽查+互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培训机构及小区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重点整治违规培训、隐形变异培训,确保违规培训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是严格校外培训机构行动管理。一是实行教学内容提前报备。指导、调度各区(市)用好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前,必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培训的内容、时间、班次、招生对象、进度、教师资质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培训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流价值观的要求。经督导反馈情况看,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不存在违反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背离主流价值观的现象。二是规范办学行为。与合格机构签订《规范办学承诺书》和《安全责任书》,做到亮证办学,公示收费项目、师资配备、教育内容、安全管理等事项。三是开展教学活动督查。设立举报电话,不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内容督导检查。要求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必须加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平台,接受常态化管理。目前,全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平台应录尽录。


责任编辑: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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