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扬美古镇保护管理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 企业家日报 时间: 2022-05-01 作者: 李华欣

微信图片_20220501124833.jpg

发布会现场

  4月29日上午,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在扬美古镇举行《南宁市扬美古镇保护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并介绍了《条例》的相关内容。

  据了解,扬美古镇始建于宋代,繁荣于明清,已有千年历史,目前是南宁市明清古建筑保留得最多最为完整的地方,文化遗产现有200多处,2010年获得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称号,2012年列入首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合理利用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古镇保护形势日益严峻,从法律制度层面对古镇保护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据介绍,该《条例》进一步从保护范围、保护管理机制、管理利用方式、保护措施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做了具体规定。包括划分了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的具体范围,明确了传统山水格局和自然景观、院落和院落布局、历史街巷、历史建筑、古码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七类保护对象,构建了由政府、古镇保护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组成的“3+1+N”管理体系,规定了严禁擅自新建建筑物、严禁焚烧沥青、严禁开山、不得储存烟花爆竹等具体保护措施。同时,对古镇开发利用进行引导,如鼓励古镇保护范围内开展民间工艺品交易、传统节庆等各项活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的土地、房屋等资源,发展具有扬美文化旅游特色的产业等。

  《条例》的出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古镇的保护。下一步,有关单位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责任编辑:企业家日报

猜你喜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