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务工”“聋哑人”成调解员微权力虽小不能滥用

来源: 企业家日报 时间: 2019-11-06 作者: 杨艳

不久前,有群众举报城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成美兰,称她将外出打工的丈夫聘为专职调解员,长期违规领取补助。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四年半时间内,成美兰以丈夫刘某某的名义共获专职调解员补助11250元。

      “陆书记,这个陆某某跟你同姓,你们应该认识吧?”于东芳直接问陆强。“认识,认识的,我们还是亲戚。”陆强低下了头,“陆某某是我的叔叔,他是聋哑人,不能做专职调解员的。是我一时糊涂,想占一点公家的便宜。”(11月4日光明时政)

       聋哑人、在外务工的人竟然成了村里的专职调解员,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发生了。没有正常履职却长期占着岗位领工资,没想到村里也会出现“吃空饷”问题,看似意外,实际也有一定原因,因为,党员干部手握权力,如果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存在私心,就容易被利益驱使,进而导致权力滥用,出现唯利是图、优亲厚友等腐败现象。

      公权力一旦不姓“公”,成为某个人随意使用的工具,就会失去公信力,不但不能为人民群众服务,也会损害政府和党员干部形象。把“外出打工的丈夫”、“聋哑人”聘为专职调解员长期违规领取补助,不但化解不了农村基层的矛盾纠纷,还会引发群众意见,引起纠纷。村官们手上的小微权力虽小,却牵涉基层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不是权力监管的盲区,村干部一旦滥用权力,必然也会受到党纪法规的惩治。

      村干部也是干部,也要遵守干部纪律,既要增强廉洁意识,摒弃个人私欲,公正地使用手中权力,又要多为群众谋福利,办实事,想办法增进人民福祉,而不是一心想着个人得失,用手中权力谋私利。基层纪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微权力监督,要及时查处微腐败行为,以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乔薇)


责任编辑:企业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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