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查处瞒报事故,彰显法治自信

来源: 企业家日报 时间: 2019-12-24 作者: 杨艳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约谈了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12月24日《北京青年报》)

“12·4”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事发当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对该事故提级调查。继浏阳市委于12月5日对当地3名干部进行先期问责处理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长沙市、浏阳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省市三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约谈过程不含糊、不护短、不遮丑,明确点出要害,直接指出“12·4”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存在的监管问题。这凸显了从中央到地方从严查处瞒报事故的决心和态度,背后彰显了法治自信,体现了安全生产领域“严刑峻法、重典治乱”的法治精神,也是安全生产领域严格执法、严格监管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感。

实际上每一起重大安全事故背后都有人 祸的影子,普遍存在腐 败、失职渎职、“保护伞”等问题。正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约谈中所指出,“12·4”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的背后是烟花爆竹出口环节监管存在漏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量存在弱化现象,安全监管工作不落实、执法宽松软问题突出。

生命无价,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无小事。作为浏阳市支柱产业的烟花爆竹行业,属于典型的高危行业,稍有不慎、监管松懈极易发生爆炸等意外事故、安全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决定了对“瞒报事故”必须零容忍。因此,必须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打击和惩治力度,依法按规从严从重处罚、问责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人员,让安全事故无匿可藏,真正做到“不敢瞒、不能瞒、不想瞒”。

也唯有从严从重查处“瞒报事故”,才能让安全规则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深入地方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的脑中心中,进而倒逼地方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底线思维,切实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真正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负起安全生产监管的守土责任,依法按规强化日常监管。(何勇)



责任编辑:企业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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