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抢孩子”噩耗 亟需多方齐亮剑

来源: 企业家日报 时间: 2019-12-23 作者: 杨艳

近日,一则视频在网上“炸开了锅”。视频显示,12月17日,上海火车站外一名女子推着婴儿车,在大庭广众之下竟要抢别人2岁的孩子。幸亏孩子母亲发现的及时,扼杀了这场悲剧。仅仅10秒钟的现场视频,牵动着人们的心。细思极恐,如果当时母亲没发现,如果抢孩子的还有同党,如果......后果不堪设想。

还记得不久前被朋友圈疯狂转发的“梅姨”?虽然被辟谣照片非官方发布,还是挡不住“刷屏”的态势,究其根源,是全社会对拐骗孩子的痛恨。孩子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自我保护能力弱,辨别是非能力还未健全,尤其需要全社会的呵护。如何更有效杜绝“抢孩子”事件发生,需要从父母、社会和地方司法部门联合出击齐亮剑,彻底斩断犯罪的黑手。

孩子也是父母“掌中宝、心头肉”,父母是孩子第一监护人,最有力的保护伞。父母保护孩子几乎根深到条件反射,无需别人嘱咐。在此只提醒父母出门在外时,眼睛不要总被手机屏幕吸引,要对周围环境有基本的了解,增强预判危险的能力。相信每个父母都会教孩子一些基础自救的方法,呼救、找警察、不和陌生走等,我们希望万一遇到危险,这些方法可以帮他脱困,我们更希望他一辈子都用不到这些方法。

2020年春运铁路旅客发送量达4.4亿人次,也就是说火车站是人口密集的重要场所之一。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通过这次事件,铁路部门也要予以重视。首先我们得点赞铁路,这次有视频为证、有警察及时介入,化解了危机。也希望铁路部门以后对带孩子的重点旅客候车方面能够加强引导,继续为防拐骗儿童出一份力。当然,其他公众场合管理者也不能做“旁观者”,要立足“参与者”身份,共同抵 制不法分子。

对拐骗儿童犯罪,地方司法机关一直保持出重拳的姿势。“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 刑,并处没收财产。”处罚不是目的,给予孩子最有力、最全面的保护才是希望的结果。如果面对法律的威慑,仍有人越红线、跨围栏,希望执法部门应用重锤再次敲响警钟,用实际行动为孩子筑牢安全的护栏,用法治来捍卫最后的防线。

只有形成家庭保护、社会参与和司法护航相衔接的合力,才能更有效预防、减少拐骗儿童事件的发生。大家一起手牵手,为孩子围成一个更加安全的环境,让孩子远离伤害、安心成长。(上海铁路局徐州站党委 王贝)



责任编辑:企业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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