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疫情要有“法治思维”

来源: 企业家日报 时间: 2020-01-31 作者: 杨艳

1月28日,公安部召开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专题会议强调: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依法稳妥处置,维护正常交通秩序。(2020年1月30日  新京报)

疫情就是命令。在对抗疫情的过程中,涌现了很多的好做法,不管是充分运用村里的“大喇叭”,还是发宣传单、拉横幅、快板宣传、网络呼吁等,都是有利于对抗疫情的有利措施。但是,在这个抗疫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土办法”让人担忧,就是私自封路、挖土堵路的行为,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方式方法上却逾越了法治的底线。

国家卫健委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中明确区分了“社区未发现病例”“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传播疫情”这三种等级的社区疫情,只有进入到第三种疫情时才涉及封锁社区和村落的问题。显然,“封路”是需要到一定的程度才会出现的特殊方式,而这种私自封路的行为,显然容易影响整个抗疫政策的有力落实,更容易造成群众心中的恐慌。

在抗疫的过程中,尤其要警惕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出现。在全国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对抗疫情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更需要依靠最广大的群众力量,才能够取得抗疫的最终胜利,这就需要牢固“法治思维”,党员干部在开展抗疫的工作中,要  有“法治底线”思维,能够用法治的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地投身都抗疫的过程中去。

无规矩不成方圆。面对疫情,尤其需要的是一切行动听指挥,而不是用你认为可行的方式去行动,这样的“好心”往往容易办坏事,只有遵守规矩、强化自我约束、保持抗疫的阵型不乱,才能够增强抗疫的力量。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对抗疫情,只有每一个人都释放出正能量,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抗疫工作的前行,这就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具备法治思维,在行动上具有法治贯彻法治思维,以法治的方式去引导群众,才能够凝聚磅礴力量取得抗疫胜利。(文/唐小兰)


责任编辑:企业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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