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必将激活科研人员“一池春水”

来源: 企业家日报 时间: 2020-02-01 作者: 杨艳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等。(1月20日中国新闻网)

《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科研人员真的是好处多多,对于科研人才更是出路多多。一方面,用活人才管理制度,有利于科技兴国和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激活人才“一池春水”,有利于人才全面发展,有利于科研成果快速转化。这项人才改革举措,必将换来掌声一片,换来科研界一片大好。

科研人员从自主研发到自主创业,看似简单的一步却非常重要。对于科研成果最了解的就是科研人员,如何快速将成果转化成产品,科研人员最有发言权。当然,这对科研人员也是一种挑战。毕竟市场需求不同于实验室的操作,大众不仅仅需要产品的实用性,更需要产品的舒适度、美观度。创业和科研可以说是两个维度,两个空间。虽然,可以避免商家的挑三拣四,避免科研人员的自尊和感情受伤害,但这对科研人员又提出来更高的要求。机遇与挑战是并存的,科研人员在看到激励的同时,也要正确面对挑战。

为了科研人员可以安心创业,《指导意见》考虑的很周全。《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需经事业单位批准,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理顺选派人员的人事管理,充分调动选派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此外,《指导意见》好还好在漏洞堵得及时。《指导意见》提出,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搭便车”,出现新的“吃空饷”问题;同时,要求科研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对“双创”活动中各类违纪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惩戒措施。

总而言之,《指导意见》为人才发展提供了安全有效有序的空间,是人才发展道路上的一次改革进步。科研人员要抓住机遇,积极加入到“双创”队伍中来。(文/郭静)


责任编辑:企业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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