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宝集团及董事长被下发限制消费令 金晖集团债务仍发酵

来源: 企业家日报 时间: 2020-01-13 作者: 杨艳

山西最大民营企业之一潞宝集团仍涉诉讼。

新京报记者获悉,2019年年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限制潞宝集团与集团实控人韩长安不得实施系列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记者获悉,潞宝集团频现诉讼,或涉其为山西另一民营企业金晖集团提供保证担保。记者自1月9日起联系潞宝集团及其实控人韩长安,暂未获得回复。1月13日,记者查询最高法执行平台获悉,潞宝集团与韩长安的限制消费令暂未被撤下。

潞宝集团与其实控人已被下发限制消费令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6日发布的(2019)京03执924号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2019年07月26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申请执行单位民事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及该公司韩长安不得实施系列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限制消费令显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获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2月30日作出的(2019)京03执92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显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京民初124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法院执行,法院于2019年7月26日立案执行,标的额为一亿九千七百六十万三千零六十三元三角三分及相应利息。

裁定书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已经向被执行人山西金晖能源集团持有的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49%的股权及被执行人李生贵名下35套房产的首封处置法院送达参与分配材料,并对该案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现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对法院的调查结果表示认可,并同意本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院因而裁定,终结(2017)京民初124号民事判决的此次执行程序。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案的被执行人为金晖集团、潞宝集团等。

至于上述作为执行依据的(2017)京民初124号民事判决,据裁判文书网披露,涉及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与高林霞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其时作出的判决显示,被告山西金晖能源集团、被告山西拓隆贸易有限公司共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支付借款本金197598063.33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被告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等对上述判决确定的被告山西金晖能源集团、被告山西拓隆贸易有限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两家山西大型民企

潞宝集团为山西省最大民营企业之一,其成立于2001年,主营煤焦化工生产经营,连续多年位居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董事长韩长安曾在2008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中以31.6亿元排名第105位,此外在2017年新财富500人中以35.0亿元排名429位。

山西金晖能源集团(简称“金晖集团”)与潞宝集团同为山西民企,其是以煤焦化循环经济、盐化工循环经济、房地产开发为主,集国际贸易、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下辖49家分子公司,职工总数10000余人,总部设在太原。

金晖集团与潞宝集团此前已有关联。

去年8月,新京报曾报道潞宝集团多次被北京和山西两地的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潞宝集团其时回应记者表示,(2019)京03执1014号等案件是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主债务人为金晖集团,潞宝集团和另外数十个法人、自然人为金晖集团提供了保证担保。

据潞宝集团回应,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民生银行和金晖集团、潞宝集团达成一致意见:暂缓对潞宝集团采取执行措施,先由法院处置被查封冻结的有效资产。上述案件的执行标的额远远小于被查封冻结的有效资产价值,因此可以预见,最终潞宝集团不会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发生实质损失。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裁判文书网于1月7日发布了一份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8月13日作出的(2019)京03执10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法院依法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西金晖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等银行存款三亿六千零六十万四千四百九十八元一角四分,并对被执行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等进行冻结、划拨。

根据2019年底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京03执101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京民初12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本院执行,本院于2019年8月8日立案执行,标的额为三亿六千零六十万四千四百九十八元一角四分及相应利息。

据悉,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对法院的调查结果表示认可,并同意该案依法终结此次执行程序。法院因而裁定终结(2017)京民初123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潞宝人最大的自信和力量就是不怕困难”

从公开资料来看,潞宝集团目前发展仍被看好。

潞宝集团官网新闻显示,2019年9月,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党委委员崔俊峰、行长助理张含玮等赴潞宝集团考察。韩长安致辞表示希望民生银行一如既往予以大力支持。

据称,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党委委员崔俊峰、行长助理张含玮等一一发表谈话,肯定潞宝集团投资建设的一系列富有市场竞争力的高端精细化工产业项目,看好潞宝集团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前景,表示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将与潞宝集团友好合作,银企联手。

此外,2019年12月25日,由潞城经济开发区、潞宝集团投资,由山西国投海德利森氢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潞宝集团万吨级焦炉煤气提纯制氢示范工程暨全国首座氢电油气综合能源站投运仪式举行。长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尚日红在仪式上发言称,潞宝集团可以以此为新起点,加快后续配套项目建设,努力打造一流企业,推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在长治落地见效。

据潞宝集团官网,董事长韩长安在2020年开年第一天向职工发布新年祝福,总结2019年成绩表示,新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实现了从百分之百焦化副产品物料里炭中抽出了丝的神话,填补了世界空白;高端特色原料药厂顺利完工;新兴氢能全产业建设成功拉开序幕;特大型焦化等新项目也正在建设之中。

韩长安称,2020年,我们可能会遇到市场大潮中的一些困难,但潞宝人最大的自信和力量就是不怕困难,并能够战胜一切困难。

新京报记者 朱玥怡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卢茜

原文链接:http://www.bjnews.com.cn/finance/2020/01/13/673746.html

责任编辑:企业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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