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严查“小产权房”虚假广告

来源: 企业家日报 时间: 2019-12-04 作者: 杨艳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何正君 记者 顾艳伟)近日,广西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小产权房”虚假广告乱象“开刀”,严厉查处违法发布“小产权房”广告行为,目前,共排查检查房地产项目214个,立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3件。

  根据南宁市政府整治房地产市场和“小产权房”整治工作要求,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清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印刷品、网站、户外设施,以及“小产权房”项目售楼(招商)现场等重点区域发布的“小产权房”广告,依法查处一批违反《广告法》的虚假“小产权房”广告。

  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那况村甘村坡一组签订了《三产用地合作开发经营合同》,合作开发经营位于南宁市三塘北路“军拥佳境”房产项目。该项目虽获得报建手续,但根据有关规定,其只能用于出租不能用于出售。今年4月,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项目接待中心悬挂“军拥佳境,全年龄段教育配套,前程无忧”等字样广告牌。而在当时,其还没有正式签约任何学校及培训机构。另外,项目办公区放置的广告牌及宣传单页上印有“臻藏花园级社区,首付5.8万元起”等字样,未标明出租或出售,涉嫌误导消费者。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该公司的招商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罚款3万元。

  虹桥新城房产项目位于昆仑大道降桥村附近。去年1月,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降桥村二塘坡签订《联营合作开发回建住宅用地项目合同书》,合作开发一块2万多平方米的集体用地。该项目虽已获得报建手续,但当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根据有关规定不能出售。今年2月,该公司委托一家快印店,制作大量“上学人在名校放学家在公园”“均价4880元/㎡起,产权70年,商机生生不息”等字样的宣传单页,放置在虹桥新城接待中心发放给来看房的消费者,让消费者误认为该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并正式销售。其因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2000元。

  南宁市场监管局表示,将发挥传统大众媒体监测系统作用,加强对全市电视、广播、报纸、期刊发布房地产广告的动态监测,以及对全市各乡镇、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小产权房”项目销售场所、房地产经纪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相关场所是否存在发布商品房销售违法广告、违法发布“小产权房”的广告行为。

  另外,南宁市将结合“双随机”工作,对全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是否依据法律、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违法发布虚假“小产权房”将依法予以查处,绝不姑息,以净化广告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企业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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