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前列 连出实招 打造全国消费维权区域合作样板和标杆

来源: 企业家日报 时间: 2019-12-06 作者: 杨艳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 刘浩)12月4日,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年度工作会议在浙江丽水召开。会议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0年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

  2020年,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按照《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总体要求,持续深化长三角地区消费维权工作合作,确保《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一体化合作协议》落实到位,让长三角地区真正成为国内外消费者放心消费的首选地。


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召开年度工作会议。    刘浩/摄

  据介绍,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将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年主题,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主动把工作融入到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紧盯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突出消费维权难题,有效保障长三角满意的消费环境,不断释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品质消费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让广大消费者有更多的获得感。

  2020年长三角消保委联盟主要开展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联合开展秘书长培训,切实提高依法维权、调解纠纷、综合协调、消费引导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专业化水平。

  二是积极培育和壮大各类消费教育基地。按照《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要求,积极为新兴消费供给主体提供宣传载体,培育一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等教育基地,推动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相关的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三是联合开展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针对长三角区域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新兴消费领域,联合开展民宿消费调查和有关商品比较试验,结合调查和试验结果,发布相关消费提示警示,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建议,推动产品和服务标准健全完善。

  四是制定“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区域标准。在各地先行探索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长三角地区美丽乡村放心消费体系建设与管理规范》区域标准,进一步明确“长三角地区美丽乡村放心消费体系”的经营服务、质量安全、宣传教育、信息标识、投诉管理等工作要求,使放心消费、美丽乡村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

  五是推进长三角区域消保委数据共享和应用。依托三省一市消保委已有平台,建立长三角区域消保委联盟平台和数据共享应用机制,动态分析区域内消费投诉集中热点,对共性问题研究寻求应对措施,适时联合发布长三角区域内消费热点难点信息,联手推动降低区域性系统性消费风险。

  此外,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将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媒体力量和自有宣传阵地,集中展示“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一体化合作”建设成果,联合发布维权资讯,联手策划开展相关配合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社会各方的认同感和参与度,营造消费维权一体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2020年,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将努力健全完善促进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体化机制,推动消费转型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加强长三角区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的配合,强化地区联动、整体协同,不断增强消费维权合力。按照突出重点、特色分明、联动实施原则,确保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日益提升,消费对区域经济增长贡献率稳步提高,打造全国消费维权区域合作的样板和标杆,不断提升长三角地区消保委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责任编辑:企业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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