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高速公路计重设备监督检查做到了“七看”

来源: 企业家日报 时间: 2019-12-12 作者: 杨艳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高速公路计重设备计量管理水平,维护高整公路经营和使用者的权益,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9]15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高速公路推行计重收费诚信计量监督管理制度的批复》(国市监计量函[2019]183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计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交发[2019]290号)文件的要求,近日,绥化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对高速公路计重设备监督检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快速行动

高整公路计重设备是国家重点管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检定单位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重设备,所提供的数据是作为贸易结算和通行重量检测等依法处置的重要依据,高速公路计重设备的计量检定工作,是切实把控好超限超载计重入口关,维护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要保障,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省交通厅和省市场局的文件后,立即转发至有高速公路的县、市局,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了对所有高速公路的所有入口和出口的计重设备全面检查。做到了“ 七 看”。一看高速公路运营单位是否落实设备管理主体责任;二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三看计重设备是否经过检定;四看检定时间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五看是否是省计量检定测试院检定的;六看是否建立了计量设备周期检定制度和日常维护制度;七看是否设有专人管理维护和建档立册。

 图片1.jpg

二、加强服务,提升处理纠纷能力

为了维护高速公路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针对计量数据结果可能出现异议的情况,该局在每条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都设置了一台静态电子称重设备,对有异试车辆的重量进行复称,以便双方能妥善解协商解决纠纷。同时督促推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建立以自律、自理、示范为基础的诚信计量自我约束机制,主动公示单位主体、检测机构、各级监管人员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落实计重复检、调解、监管等责任,以便畅通使用者投诉和复检渠道。

 图片2.jpg

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检查高速公路6条,除了其中5条入口的计重设备正在安装调试中没有进行检定外,其余出口13台计重设备处于在用状态,均能够提供周期内的检定证书。同时,该局确定了绥化市三发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庆达果菜批发市场,黑龙江昊天玉米开发有限公司、肇东市开发区大亨石油有限公司、安达市正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庆安县庆翔粮油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静态电子称作为复称计重设备。该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大对5条新安装5台计重设备检查力度,督促高速公路经营者在使用前完成计量检定工作,确保高速公路车辆行驶安全。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姚艳玲)

       


责任编辑:企业家日报

猜你喜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