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核查处置3批次网售不合格食品

来源: 企业家日报 时间: 2019-12-31 作者: 杨艳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12期至第14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通报了京东佰亨特特产专营店、京东万侬合旗舰店、1号店森道食品专营店等3家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网店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前不久,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2号)涉及福建省1家食品经营企业:京东佰亨特特产专营店(经营者为福建省龙岩市佰亨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谷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核桃桑葚粉(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1日),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19年9月2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省龙岩市佰亨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据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购进32包,已销售27包,库存5包(已销毁)。鉴于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不予立案。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3号)涉及福建省1家食品经营企业:京东万侬合旗舰店(经营者为福建省厦门市百年尚善食品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厦门市百年尚善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阿克苏市粟兴果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女果干(生产日期为2019年7月10日),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19年9月18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市百年尚善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据查,该批不合格产品购进65袋,已销售8袋,库存57袋(已销毁)。鉴于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免于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4号)涉及我福建省1家食品经营企业:1号店森道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龙岩市森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1号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省洪湖市晨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洪湖藕粉产品(生产日期为2019年6月22日),其中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19年月9月2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龙岩市森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购进15袋,已全部销售。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责任编辑:企业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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