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纳税很重要 小心代购成“走私”

来源: 企业家日报 时间: 2019-11-13 作者: 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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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记者 杨阳腾    

海关缉私人员查获大量吊牌齐全、包装完好的奢侈品牌服饰、箱包、手表等。 (资料照片)

10月28日,深圳海关对外发布该关破获一起以“海外代购”名义走私奢侈品大案。今年9月11日,深圳海关联合上海海关及地方公安部门开展“使命2019—18”打击奢侈品走私专项行动,捣毁一个特大奢侈品走私网络,现场查获爱马仕、巴黎世家、LV、Prada、Gucci等奢侈品牌服饰、箱包、手表等105箱。

2018年10月,深圳海关在西九龙站口岸查获两宗“水客”夹带走私奢侈品入境案件,经缉私部门初步分析,两名当事人属于同一职业团伙,存在团伙性走私嫌疑。为此,缉私人员多次前往上海调查取证,基本掌握了上海优某公司为国内客户代购奢侈品,以旅检渠道“水客”行李夹藏、国际快件渠道伪报品名等方式将货物、物品走私入境的犯罪事实,并逐步摸清走私犯罪网络的组织架构和团伙成员,遂决定开展收网行动。

9月11日早晨,70名缉私人员分13个行动组在上海、深圳两地同步抓捕目标人物、查缉公司,一举摧毁该犯罪网络,打掉走私团伙3个,抓获涉案人员9名,现场查扣涉嫌走私入境的奢侈品牌服饰、手表等一批,冻结18个涉案账户。缉私部门掌握的证据显示,涉案团伙自2016年以来走私奢侈品案值达3.2亿元,涉税6000余万元。

据海关缉私人员介绍,以刘某、沈某夫妻俩为首的上海优某公司以“海外代购”名义招揽客户,通过7个社交账户接受国内客户的订单,组织人员在意大利、美国等境外购买名牌服饰、箱包等奢侈品并存放于该公司香港仓库,再以国际快递伪报品名、低报价格方式将奢侈品直接寄送给国内客户,或雇请“水客”团伙以行李夹藏方式从深圳旅检口岸走私入境,再快递发送给国内客户。账册显示,该团伙每月盈利额达300万元。

在嫌疑人刘某位于上海市黄浦区、虹口区的两处公寓内,缉私人员查获大量吊牌齐全、包装完好的奢侈品牌服饰、箱包、手表等。经过缉私人员连夜整理清点,所有货物共装箱105箱,目前已交由专业机构鉴定。

代购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在哪里?在什么情况下,代购会“升级”为走私?

专家称,“海外代购”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并不必然构成走私罪,是否违法取决于代购者是否申报和缴纳税款。

目前,我国对于普通入境旅客,对其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行李有相应的免税额(5000元人民币)规定,超出免税额规定范围需主动申报纳税。而“代购”的商品是属于商业盈利目的物品,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税,必须主动申报纳税。

据海关缉私人员介绍,以藏匿、伪装、瞒报、低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均属于走私违法行为;一旦偷逃应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或者1年内因走私受到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将构成走私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海关提醒,境外购物特别是购买奢侈品入境,要依法申报,切勿贪图蝇头小利,或替人带货走私以身试法,结果将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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