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对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毁坏公共绿地的行为却屡有发生。近日,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中队党支部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在辖区长江路附近有自破坏城市公共绿地行为,执法队员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并展开调查。

该毁绿行为系为某公司维修自来水管道所致,施工人员认为该属自来水维修工程,不应该给予叫停及处罚。执法人员耐心地向施工方负责人宣传《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并告知施工方如因项目施工建设确需砍伐、修剪或移植树木的,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前向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报备,得到批准以后方可施工,否则将视为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同时,向其普及社会信用相关知识,施工方表示之前对城市绿化、信用方面不太了解,经过队员的普法宣传对绿化、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深了理解,自己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存在失信的可能。

经过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和耐心劝导,施工方表示了理解和支持,同意接受相关行政处罚,并对施工现场造成的绿地破坏现象进行修复。最终,开发区中队党支部依法给予该施工方2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开发区中队党支部将充分运用好“普法+执法+信用”的管理模式。一是通过强化普法宣传,提高城市居民爱绿护绿的意识,教育引导居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爱护自己的家园。二是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定期细致排查城市绿地,一旦发现有擅自占用或破坏绿地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三是推动社会信用建设进一步完善,扩大提高社会信用的影响力,在行政执法程序中加入失信提醒及告知环节,使管理对象直面违法失信的代价,加深对社会信用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