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蓼兰镇辖区内洗车、修车场所的管理,改变辖区内部分洗车、修车场所占道经营、污水横溢、影响交通、损坏公共设施等情况,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蓼兰镇城市管理中心目前正在开展秋冬季城区洗车、修车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行动范围涉及蓼兰镇辖区,主要围绕高平路、和平街、胜利路、蓼兰路等以往占道洗车、修车多发路段进行检查。目前,蓼兰镇城市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已向行业业主下发了《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城区洗车、修车场所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各洗车、修车场所要按照整治标准进行自行整改,经营场所整改后仍不符合经营条件的需自行搬迁。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蓼兰镇城市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主要采取对洗车的业主进行劝导教育的方式,督促其抓紧时间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