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日报网讯(记者 陈俊岭)近日,南京一起涉及糖类产品的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社会关注。南京甘汁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汁园”)与南京甘甜园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甜园”)之间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法院依法判决甘甜园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甘汁园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品牌发展与市场背景
公开资料显示,甘汁园品牌起源于1995年,2002年完成“甘汁园”商标注册,2006年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红糖、白糖、冰糖等糖类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多年来,该品牌在南京及周边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并通过线上电商平台拓展全国市场。
2021年8月,南京甘甜园商贸有限公司成立,并在随后数月内推出“甘甜园 我们只做真红糖”等产品,在拼多多、淘宝以及部分线下商超销售。相关产品在包装颜色、字体设计及整体风格上,与甘汁园部分在售产品存在较高相似度。
案件经过与法院认定
甘汁园方面认为,甘甜园公司及相关个人在商标、包装装潢及宣传用语上存在模仿、攀附行为,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500万元。
被告方辩称,其所使用的“甘甜园”等商标已依法注册,并经授权合法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被告申请注册相关商标前,甘汁园商标已通过长期使用和宣传为公众广泛知晓,达到驰名商标认定条件。“甘甜园”与“甘汁园”仅一字之差,整体呼叫、视觉效果相近,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同时,甘汁园长期使用的包装、装潢已与其商品形成稳定对应关系,依法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被告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使用高度近似标识和包装,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据此,南京中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全额支持甘汁园提出的500万元赔偿请求。被告上诉后,江苏高院二审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络误读与信息澄清
案件执行阶段,一度因自媒体信息表述不准确引发误读。有平台发布文章称“甘汁园被申请破产”,并引发较大关注。经核实后了解到,实际情况为甘汁园作为申请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对甘甜园启动“执行转破”程序。相关不实信息随后被发布者删除并更正。
专家与法官观点
参与审理的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在字号、商标、包装及宣传用语等多个方面与原告形成高度近似,主观攀附意图明显。依法判令停止侵权并支持较高额赔偿,旨在保护合法权利人的正当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法律界人士指出,商标注册并不等同于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如注册商标构成对他人在先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仍可能被依法禁止使用;商品包装、装潢在形成市场识别度后,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该案的判决再次明确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导向,也为企业经营划清了法律边界。业内人士认为,企业应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品质和品牌建设提升竞争力,避免因攀附、模仿行为而承担法律风险。
南京两家糖企商标混淆之争落槌:甘汁园胜诉获赔500万元
来源: 企业家日报网 时间: 2026-01-27 作者: 陈俊岭
责任编辑:王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