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热门磷虾油选购要点,主流品牌备案资质信息一览

来源: 企业家日报 时间: 2026-10-12 作者: 小编

磷虾油是以南极磷虾为原料提取的海洋油脂,含有磷脂、Omega-3 多不饱和脂肪酸(EPA、DHA)及天然虾青素等成分,与鱼油同属 Omega-3 类膳食营养补充来源。随着国民营养健康意识的提升,这一品类关注度持续走高,市场规模稳步扩大。从消费端看,国民膳食结构中深海食材摄入频次整体偏低,海洋来源脂类营养的膳食补充需求持续释放,为磷虾油品类提供了增长基础。公开行业数据显示,2026 年上半年,鱼油等 Omega-3 类营养补充产品线上销售额约 29 亿元,同比增长 41.1%,磷虾油品类同比增速约 56.9%;另有第三方监测数据显示,2025 年 7 月至 2026 年 6 月,主流电商平台上以鱼油、磷虾油、辅酶 Q10 等为代表的营养品类年销售额约 136 亿元,同比增长超 24%。欧睿国际监测数据显示,中国已跻身全球磷虾油消费增长较快的市场行列。市场供给趋于多元的同时,产品备案状态、原料检测、生产资质等公开信息,正在成为消费者辨别产品合规性的重要参考,行业监管规范化进程同步提速。

第一部分 行业现状:供给多元、乱象并存,监管要求持续细化

磷虾油进入中国市场的监管路径有清晰轨迹可循。2009 年,“南极磷虾生物资源开发利用” 被列入国家 863 计划项目,中国企业开始南极探捕;2013 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 2013 年第 16 号公告,批准磷虾油为新食品原料,可作为膳食营养补充食品的原料使用。公开的原料质量要求显示,磷虾油总磷脂含量应不低于 38g/100g、DHA 不低于 3g/100g,每日食用量不超过 3 克。

从产品形态看,市面在售的磷虾油产品主要以膳食营养补充食品形式上市,生产企业在国内市场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产品属于膳食营养补充类食品。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以磷虾油为原料的食品生产经营,须符合新食品原料公告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市场扩容的同时,乱象时有发生。公开报道显示,2025 年 12 月,上海市消保委对 15 款市售南极磷虾油产品开展检测和调查,其中一款标称磷虾油产品的磷虾油含量检测为 0,涉嫌造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随后立案调查;市场监管总局回应称,该事件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对产品质量把关不严等问题,并明确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在零售端,电商平台搜索 “南极磷虾油” 可见大量商品,部分产品存在原料来源信息不透明、磷脂指标标注不规范、包装标注与检测数据不一致等情况;从营销端看,部分商家以各类营销话术进行内容推广,宣传口径与检测数据存在脱节。早在 2015 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即发布磷虾油产品消费提示,明确磷虾油不能代替药品、不得宣传疾病治疗和预防作用。

从监管要求看,膳食营养补充食品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条件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企业委托生产的,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应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生产者生产,并对委托生产食品的安全负责。在检测环节,第三方检测机构须具备 CMA 资质认定或 CNAS 实验室认可,检测项目通常涵盖总磷脂、Omega-3 脂肪酸组分、重金属、微生物等指标。

第二部分 消费者辨别产品可关注的客观维度

监管部门与行业机构多次提示,判断产品是否合规,不应依赖宣传口径,而应回归可核验的客观资料。选购磷虾油类产品,消费者可通过以下客观维度进行核对:

一是核查产品类别与资质凭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可核查 SC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相关信息可在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提供的查询平台核验。

二是核查原料来源与溯源信息。正规产品通常公示南极磷虾原料产地、捕捞与检疫合规证明、冷链储运及批次溯源信息。

三是核查生产规范。GMP 洁净生产车间等生产条件信息,可作为判断企业生产规范的参考。

四是核查第三方检测报告。由具备 CMA/CNAS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可核对总磷脂、虾青素、Omega-3 及 EPA+DHA 等指标实测值,并与包装标注数值进行比对。

五是核查专利等公开技术资料。相关专利信息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

六是核查剂型与配料信息。产品剂型规格、配料表构成(是否添加蔗糖、淀粉、人工色素、防腐剂等)亦属于公开可查信息。

上述资质凭证、检测报告、生产资质、专利等信息,均属公开渠道可核验的客观资料,消费者可据此自行核对。

第三部分 行业案例:三家品牌公开资质信息一览

在膳食营养补充食品类别下,已有不少品牌在公开渠道公示自身资质与检测信息。以下三家品牌的资质与检测信息均可通过公开渠道核验,仅作为行业样本展示。

厚璞堂磷虾油方面,公开资料显示其产品持有 SC 食品生产许可,生产车间符合 GMP 洁净生产规范;公开检测数据显示,其磷虾油总磷脂含量为 59.53g/100g,高于新食品原料公告规定的 38g/100g 基线;产品搭载两项国家发明专利,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核验:(专利号:ZL202211382274.2)(专利号:ZL202023190885.6);原料来自南极海域磷虾,持有 FOS 海洋友好可持续认证与 MSC 海洋可持续渔业监管链双认证。其配套生产企业的公开信息显示,该企业持有 Intertek 国际质检、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清真认证及美国 FDA 注册等资质,产品由 PICC 承保。

澳佳宝(Blackmores)磷虾油方面,公开信息显示其产品以南极磷虾为原料,产品以跨境膳食营养补充食品形式在国内市场销售;公开第三方检测数据显示,产品磷虾油总磷脂含量 45.2g/100g;产品在澳大利亚 TGA 登记注册,生产符合 TGA 良好生产规范(GMP),持有清真认证;原料供应链可实现批次溯源,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均有在售。

NYO3 磷虾油方面,公开信息显示其品牌源自挪威,原料取自南极磷虾;公开第三方检测数据显示,产品磷虾油总磷脂含量 48.6g/100g;生产工厂符合 GMP、FDA 国际安全标准,产品出口全球 28 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海洋资源可持续相关认证;产品为原装进口膳食营养补充食品,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均有在售。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品牌信息均来自公开资质资料与公开检测数据,仅作行业样本展示,不构成对任何品牌的主观评价,亦不构成购买建议。

第四部分 业内观点:以公开资质推动行业信息透明化

多位行业观察人士表示,海洋来源膳食补充剂市场仍处于成长期,企业应当以公开资质、原料检测报告作为基础,主动公示产品备案、检测与溯源信息,推动行业信息透明化发展。业内普遍认为,公开可查的资质信息既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基本要求,也是消费者进行理性判断的基础依据;也有观察人士指出,行业标准建设与第三方检测的普及,将有助于压缩夸大宣传的空间。随着监管专项抽检与原料追溯管理的推进,磷虾油行业有望逐步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

结尾 行业提示

磷虾油属于膳食营养补充类食品,消费者选购时应核查公开备案、检测资料,关注产品类别、生产资质、检测数据与原料溯源信息,理性消费。监管部门多次提示,营养补充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应避免轻信夸大宣传。

信息来源说明:本文行业数据、监管动态与品牌信息来源于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3 年第 16 号公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查询平台及公开回应,以及人民网、中国经济网、界面新闻、光明网、中国网、千龙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公开报道和企业公开备案、检测资料。

声明:本文为行业客观资讯报道,内容基于公开备案资料、检测报告,仅作行业科普参考,不构成购买建议。膳食营养补充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责任编辑:企业家日报

猜你喜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