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新业态成长的核心与关键 ——评《文化生产方式创新与新业态培育研究》

来源: 中国网 时间: 2026-09-08 作者: 蒋伏心

蒋伏心(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参事、南京师范大学创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

数字技术的发展与广泛应用,重构了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和消费,也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如何将这些可能转化为持续的文化创造能力,进而培育具有生命力的新业态,是文化产业发展亟需回答的重要问题。郭新茹、谭军合著的《文化生产方式创新与新业态培育研究》对此作了系统探讨。全书从文化体制改革出发,逐层深入产业结构、空间集群、项目网络与企业治理,考察数字时代文化生产方式的演进。其突出价值在于以概念界定和分析框架为核心,将文化新业态置于制度变迁与技术进步的互动中,揭示其成长的生产组织逻辑。

概念界定是全书展开分析的首要核心。立足中国文化产业实践,本书从文化生产的本质属性出发明确文化新业态的概念边界与内涵。文化产业兼具经济属性与意识形态属性,文化产品既有商品价值,又承载着难以用一般尺度衡量的精神内涵与文化意义;文化生产则以创意为主导,其组织方式须为个体创造保留必要空间。因此,文化新业态并非“技术+文化”的简单叠加,而是文化生产方式变革中,生产关系适应文化生产力发展所形成的新型组织形态与价值实现模式。对其研究既要运用经济学关于资源配置与生产组织的基本方法,又要把握文化生产的特殊规律。本书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文化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互动为主线,为阐释我国文化新业态的生成与成长确立了理论起点。

在完成概念界定之后,本书的第二个核心,是构建贯通制度环境、生产组织与业态创新的分析框架。作者从文化体制改革的历史考察入手,依次深入产业、空间、网络和企业等层面,围绕文化生产如何组织、如何创新展开。其中,产业层面关注市场结构,空间层面考察集聚机制,网络层面揭示项目协作,企业层面深入微观治理;各层次既有侧重,又共同指向文化生产方式的演进。在此基础上,本书进一步探讨业态创新的生成机理与培育条件,形成由制度环境进入生产过程、再由生产方式变革解释业态创新的完整逻辑。

研究视角与方法的融合创新是本书第三个核心贡献。作者以马克思主义文化生产理论为指导,综合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创新经济学、组织生态理论和社会网络分析,将生产组织视为连接制度变迁、技术进步与业态创新的中介机制。技术进步重塑专业分工,制度变迁调整主体权利与激励,二者只有通过组织方式创新,才能转化为现实的文化生产能力。由此,文化新业态的形成可从创意要素配置、默会知识传播、主体协作及文化价值实现等维度得到解释。这一研究路径超越了单一技术视角,有助于揭示文化新业态成长的内在机制。

制度创新是理解文化新业态成长的首要关键。文化生产组织形式的演进有其特定的制度条件和历史过程。书中从改革道路、理论认识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考察中国文化体制改革,并将产业结构与企业行为置于这一进程中分析,从而把宏观制度安排同微观生产活动联系起来,使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落实于产权安排、治理结构、激励机制和运行方式之中。运用一般理论解释中国文化产业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其制度环境和发展阶段,本书在这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

专业化空间集聚是文化新业态成长的空间载体关键。文化生产的空间集中并不必然带来创新,地理集聚能否转化为持续的文化创造能力,取决于知识传播、专业分工和组织衍生等机制。作者分析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机理,考察地理集聚与产业发展质量的关系,引入分蘖机制和组织惯例,并结合中国台北音乐产业集群等案例探讨创意城市的形成,从而将空间集聚同经验传递、分工深化及创新主体成长联系起来。这一分析对文化园区建设具有重要启示:园区可以提供空间和设施,却不会自然生成文化创造能力;只有为从业者交流、合作与创业创造条件,促进默会知识流动和创新主体衍生,空间优势才能转化为持续的创意积累。因此,评价文化集群不应局限于园区规模、企业数量和资金投入,更应考察其内部创新活动、协作网络与知识流动的质量。

弹性化项目网络是文化新业态成长的微观组织关键。文化创作往往需要不同专长的人员围绕特定项目灵活组合;项目结束后,参与者又进入新的合作网络。这种以项目为组织单元、以专业协作为纽带的弹性生产方式,是文化产业区别于一般制造业的重要特征。作者从文化艺术工作者的地方化流动切入,考察项目网络的社会嵌入性、默会知识扩散及其向产业网络演化的过程,并以音乐创作网络为例揭示文化生产的“小世界”特征,由此将创作者关系纳入文化新业态的微观机制分析。项目虽有明确周期,但合作积累的经验、信任和社会联系可以延续,成为后续创作的基础;难以编码的默会知识也主要在共同实践中得到理解和传递。持续的文化创新因而有赖于创作者在重复合作与跨界连接中重组关系、积累知识与信任。文化产业政策不应只重视企业和项目扶持,还应培育开放灵活的项目网络,为人才流动、专业协作和知识传播创造条件。

宏观制度框架下,企业组织与治理创新作为微观制度安排,是文化新业态成长的主体支撑关键。作者从产业组织与组织生态视角研究文化市场结构,考察文化企业的属性、生产方式和制度变迁,揭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主体的生存条件及其相互关系。文化生产既有需要集中资源的环节,也有依赖专业分工和灵活协作的环节,企业组织形式须与不同环节的生产特征相适应。书中关于混合所有制作为国有文化企业制度实现形式的讨论,将改革研究深入企业内部,为协调经营活力、治理效能与社会责任提供了分析基础。本书由此超越单一技术本位,指出数字技术虽能更新生产工具、拓展传播渠道并重塑分工协作,但只有经过制度体系与组织架构的协同变革,才能转化为现实的文化生产能力。文化新业态之“新”,不仅在于技术工具和产品形态之新,更在于企业制度、组织方式与价值实现机制之新。

在系统阐释四项关键机制之后,本书回到文化产品本身,从内容与创意角度审视新业态培育的价值落点。文化生产方式的变革最终要体现为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技术应用与组织效率提高能否增进文化表达、扩大优质内容传播,并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是衡量文化新业态发展成效的根本尺度。将文化产品的精神价值和文化意义纳入业态分析,体现了作者对文化生产特殊性的尊重,也使全书的经济学分析具有明确的文化指向。在此基础上,书末提出政策完善、体制改革、集群升级、网络培育和企业提质等建议,与前文理论逻辑相呼应。文化新业态的成长有赖于多种生产组织方式协同作用。只有使制度环境、组织方式与人的创造能力相适配,才能释放文化资源与技术进步的潜能,为精品力作持续涌现培育良好生态。

当前,全球文化话语权竞争日益激烈。从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的路径部署,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目标导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推进以及人文经济学的地方实践,共同构成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时代坐标。这部著作立足中国文化发展的本土实际,以清晰的概念界定和系统的分析方法把握文化新业态的本质,以制度创新、产业集聚、项目网络和企业治理揭示其成长的关键条件,并将文化产业研究推进到生产方式的深层维度。它使我们得以透过业态变化的表象,进一步思考文化创造活力何以激发、文化新业态何以成长、文化创新何以延续,是一部兼具学术厚度与实践温度的佳作。



责任编辑:黄丽丽

猜你喜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