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严管”入河入海排污口 齐鲁网 2023-04-27 16:34 发表于山东

来源: 齐鲁网 时间: 2023-04-28 作者: 企业家日报

4月27日,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生态优先.绿色日照”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二场),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君介绍《日照市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情况和主要内容。

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具有重要作用。4月20日,日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日照市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以绣针河、傅疃河、潍河、沭河和海州湾重点,深入开展排污口动态排查,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海域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务,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建立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三项重点任务:摸清排口底数,在前期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的基础上进行再排查,逐一确认责任主体,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整治,结合实际细化排污口类型,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治污截污为重点,“一口一策”实施排污口整治;强化监督管理,从规范审批、强化督导、加强监测、严格执法、智慧监管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管理要求。

五条具体措施:规范审批,依法依规对工矿企业、工业和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审核。入河排污口设置应满足水功能区划要求。入海排污口的设置实行备案制,由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对新、改、扩建入海排污口实施备案管理;强化督导,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水利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有监督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年度计划,对排污口排查整治进展和设置审批备案等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持续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严防问题反弹;加强监测,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依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开展监测;严格执法,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方式逃避监督管理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智慧监管,按照“身份证式”排污口管理模式,实行排污口二维码信息化管理,并将排污口分布及数量、排放去向、排污单位等信息纳入市“智慧环保”监管平台。


责任编辑: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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