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占用,但城市道路违规占道的行为并不少见。
近期,李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党支部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存在占用城市道路堆放护栏行为,由于堆放面积大,对交通安全和居民正常通行造成了一定影响,影响行车安全,执法队员立即向现场了解情况并对于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品的行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了处罚。
下一步,李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党支部将加强巡查力度,开展高频整治,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保障城市运行的顺畅、安全和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