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的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务失信案件协调力度,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
信用体系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自贸试验区“试制度、谋发展”的重要领域。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省政府出台的《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方案》均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与负面清单治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为此,烟台片区积极构建与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不断拓展自贸试验区信用创新应用场景,持续叫响“信用自贸”烟台品牌。
本次出台的方案以建立完善风险源头预防机制、治理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失信退出机制、失信反馈机制为主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推动全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依据该方案,对诉讼执行中涉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区法院将对案件信息定期向区信用办进行推送,信用办依职权采取督办、约谈、通报等一系列监督手段,督促政务失信主体及时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与权利人协商解决纠纷,全面提升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公职人员守信践诺意识。
方案出台后,将建立起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调解、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确保行政监督与人民法院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为减轻市场主体诉讼成本、有效推动矛盾化解和纠纷解决提供新路径。
下一步,烟台片区将持续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深化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平等保护和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政务诚信服务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